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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灌木丛后传来一声遗憾的嘆息。
    匪徒们也不装了,纷纷从阴影中现身,粗略一数,大概有七、八十人,个个衣衫襤褸。
    其中数人或是使用长弓,或是使用十字弩,冷箭朝著他们两人射来。
    尼德霍格这时已冷静地戴上头盔,又抬起熨斗形盾,用盾牌鐺鐺鐺地挡下数箭,並没有退缩的意思。
    “一起杀了他们!”
    格斯语气冷酷,却没打算孤身作战。
    他捲起破旧的斗篷,拎起大剑,扫开乱箭,大踏步地冲向匪徒,撞入人群之中,霎时就有一人被当空挑起!
    无需多言,尼德霍格也抬起熨斗形盾,手持长剑,同样奔向那群匪徒。
    “抢到我们两人头上,你们也算是活腻了!”
    尼德霍格用盾牌格挡住一个匪徒的连枷,隨手一个防御反击,长剑斩去,削掉了那人的半个脑壳,任由尸首无力地跪倒在地。
    又有数人包围上来,他踏步突刺,长剑如同长矛一样洞穿一个匪徒的皮甲。
    他看也不看,就拔出剑来,顺势划出一个半弧,就割破了另外一个匪徒的喉咙。
    鲜血喷溅,隱在了夜色中,只有橘红火光照映的方位,才能粗浅地看到一些泼洒在空中的血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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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再看格斯那边,他的大剑挥动,往往就有一个匪徒被拦腰斩断,看起来就像是在割草一样。
    这一幕可是把这群匪徒都震住了。
    他们在这个山头仗著人多势眾,拦路抢劫,无往不利,所以在注意到篝火火光之中只有两人时,都认为今夜这一票轻轻鬆鬆。
    可是,事实与预想完全相反。
    他们非但没有轻易地杀掉这两人,反而被这两人反过来追著屠杀,七、八十人在这两人面前简直就像是孩童一样束手无策。
    尼德霍格一路杀了过来,趁势就与格斯匯合到了一起,倒在他长剑之下的匪徒已经有十几个了。
    格斯更甚,他的身边尸首堆积如小山。
    他用大剑像是劈柴一样,劈砍掉一个匪徒后,一脸血污的他,主动与尼德霍格背靠背,露出一个残忍的微笑。
    “尼德霍格,你说要和我互相照应,对吧?那就比比看,如果你今夜杀掉的土匪数量能够追得上我,我就认可你了。”
    “好啊!”
    尼德霍格爽快地答应,现在的他已经飞快地拋下俗世的枷锁,享受著战斗杀敌的快乐了。
    剩下的匪徒们听到这两个转瞬间杀掉他们数十人的杀神,竟然还能说出这样的对话,都是一阵不寒而慄。
    他们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儘管仍旧占据著人数优势,可是谁都不敢率先上前送死,甚至已產生了退缩的意思。
    就在这时,一阵密集的马蹄声传来。
    尼德霍格与格斯转头看去,就见到远处的黑幕里,奔出了一大团烟尘,滚滚烟尘中,又出现眾多高头大马。
    为首的男人,戴著一顶白鹰头盔,在皎洁月色下映衬得极为神圣。
    他高举一柄曲剑,剑指前方,呼喊道:“击溃这群匪徒!”
    男人一声令下,身后的眾多骑兵都是齐声应和,然后纵马奔来!
    格里菲斯?鹰之团?
    尼德霍格心中惊讶,没有预料到会在这里再次碰见他们。
    格斯则是如临大敌,攥紧大剑,还想要挡在尼德霍格的身前,却突然发觉这些骑兵尽数越过了他们两人,衝著那些匪徒杀了过去。
    这些土匪本来就是乌合之眾,又被尼德霍格与格斯两人的凶悍嚇破了胆,现在碰上训练有素的鹰之团,仅仅是一个衝锋,就完全溃散开来。
    鹰之团成员来往奔袭,將这些匪徒各个击破,仅仅只有两三个跑得很快的,见势不妙就隱入夜色里逃走,这才没死在他们手里。
    不到片刻,这片战场的扫荡就结束了。
    格斯这时候也意识到这群骑兵不是他们的敌人,就把大剑插在地上,转头询问尼德霍格:“你认识他们?”
    “你不记得了?”尼德霍格解释道,“他们是鹰之团,就是他们与巴积逊联手,这才挡住了你们的进攻,让你们三个月都攻不进城堡內部。”
    “哦,是他们。”格斯更疑惑了,又把大剑提了起来,“他们为什么帮我们?这是什么情况?”
    尼德霍格回答说:“他们是佣兵团,我们是佣兵,虽然之前是敌对关係,但是都是各为其主……我想,他们大概是想要招揽我们吧。”
    格斯这就听明白了。
    这些年里,他在战场上凶狠杀敌无数,也是有不少骑士团或佣兵团因为他的勇猛表现,向他伸出橄欖枝的,只是他都没有答应罢了。
    尼德霍格这时又得到了任务完成的提醒。
    “短期任务”击溃匪徒(已完成,lv19升级至lv21)
    “短期任务”结识鹰之团重要成员(0/6)
    鹰之团迅速清扫完这片战场之后,就將尼德霍格与格斯围了起来,可是並没有多余的动作,显然都是听从他们的团长格里菲斯的號令。
    格里菲斯骑著马过来,打开头盔,然后翻身下马。
    鹰之团的骑兵们也跟著他下马,其中一个黑皮女郎更是站在了格里菲斯的身侧。
    格里菲斯看著两人。
    的確,尼德霍格没说错,格里菲斯是动了招揽他们两人的想法。
    尼德霍格当时的眼神变化,的確让格里菲斯有一些好奇,不过也就那样罢了。
    对於心中拥有一个远大梦想的他而言,不会把这种小事放在心上。
    在尼德霍格击杀巴积逊之后,格里菲斯敏锐地判断出这座城堡已经无法守住,於是就率领鹰之团撤离,这样就算是保持了鹰之团的常胜战绩。
    格里菲斯需要这样的名声,才能藉此得到米特兰国高层的赏识。
    他当时的確看到了尼德霍格与格斯两人在中庭战场中的勇猛,不过依旧没有非要把他们两人招进鹰之团的想法。
    格里菲斯与鹰之团今夜会再次碰见尼德霍格与格斯,也是一个意外,因为他们的营地就驻扎在附近。
    而斥候向他报告,这边有火光,又有匪徒出没,他这才领著一支骑兵过来,就在山坡上正巧看到尼德霍格与格斯被土匪团团包围,毫不畏惧、並肩奋战的情景。
    这一幕才是真正地触动了格里菲斯。
    格里菲斯的梦想,是想要一个属於自己的国家。
    光靠自己现在的鹰之团成员是不够的,甚至在几年內都未必能完成转为正规军的第一步。
    或许这两个悍勇之人,在成为他鹰之团麾下大將之后,能够令鹰之团加速壮大,也能让他更接近自己的梦想。
    格里菲斯有这样的预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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